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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法学院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处理机制

发布时间:2019-03-06 浏览次数:次

  为了保证校园网络良好运行和信息安全,特制定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。

  一、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。落实贯彻各上级部门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,坚持积极防御、综合防范的方针,本着以防为主、注重应急工作原则,预防和控制风险,在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或事件时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,尽快使网络和系统恢复正常,做好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。

  二、加强网络信息审查工作,信息发布必须落实责任人,实行先审后发,并具备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。建立有效的网络防病毒工作机制,及时做好防病毒软件的网上升级,保证病毒库的及时更新。

  三、信息技术中心实施24小时值班责任制,开通值班电话,保证与宣传部、学生处、安全保卫处和当地公安机关的热线联系。

  四、加强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。运行维护小组具体负责相应的网络信息安全工作,对突发的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应做到:

  (1)及时发现、及时报告。

  (2)保护现场,立即与网络隔离,防止影响扩大。

  (3)及时取证,分析、查找原因。

  (4)消除有害信息,防止进一步传播,将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。

  (5)在处置有害信息的过程中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保留、贮存、散布、传播所发现的有害信息。

  五、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置。

  事件发生并得到确认后,有关人员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学院领导,由领导指挥处理网络安全事件,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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